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化轻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范围: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回收利用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星辉工业城厂房三栋102,项目占地面积601平方米。
项目内容:年拆解破碎废旧汽车尾气净化剂12万个。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项目建设单位:深圳市化轻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继明电话:0755-82186332,13609624899传真:0755-82224434邮箱:szforichom@126.com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02号万通大厦15楼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基本信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如果是项目区内及周边居民、在项目区工作的当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或者关心环保事业的专家和公众,欢迎您针对该项目及环保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附件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深圳市化轻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深圳市化轻贵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5日